颁布功夫:2008-10-27 浏览:次
司马迁《史记》里曾言:“全国熙熙皆为利来,全国攘攘皆为利往。” 说了然人们的日常生涯跟经济利益关系缜密。但笔者以为,君子爱财,务必取之有路。
近闻,乐清人陈某因出产假冒成套设备被查处后,经本地法院审理认定,陈某行为已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9万元。
多所周知,钱的确是个好器材。正如鲁褒的《钱神论》所言:“失之则贫弱,得之则富昌。无翼而飞,无足而走。解严毅之颜,开难发之口。”所以,即便在国度大力提倡“以恳切守信为荣,以财迷心窍为耻”的今天,仍不乏唯利是图之人。他们把赢利作为人生最大的奋斗指标,不断刻刻、事事处处想到的是钱,甚至于为了钱不惜逼上梁山。但是违法乱纪,必然壮志未酬,如陈某利欲熏心,干起了造假的勾当,其了局不仅赔了财帛还有缧绁之灾。
爱钱未可厚非,但不能忘了“取之有路”这一古训,不能忘了比钱更沉要的器材——路德。万不成违法乱纪,做出有损国度和他人利益的事,不然,必将落得个难堪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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